貿易條款不是報價單上的三個字母。它決定了誰訂艙、誰買保險、誰清關、風險在哪一點轉移,以及出了問題由誰付錢。下面六個問題,是我們在出報價前被問得最多的。
Q1:四個條款,一句話區別是什麼?
FOB:賣方把貨裝上船,風險與費用在該點轉移;買方負責海運、保險與進口。CIF:賣方付到目的港的運費與保險,但風險仍在裝船時轉移。DDP:賣方送到門、負責清關並繳稅。DDU / DAP:賣方送到門,但進口清關與稅費由買方承擔。
| 條款 | 風險轉移 | 主運費 | 保險 | 進口清關與稅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FOB | 裝船 | 買方 | 買方 | 買方 |
| CIF | 裝船 | 賣方至目的港 | 賣方,最低險別 | 買方 |
| DDP | 目的地 | 賣方 | 賣方 | 賣方 |
| DDU / DAP | 目的地,未清關 | 賣方 | 賣方 | 買方 |
Q2:CIF 是不是「送到港就沒事」?
不是。CIF 的費用付到目的港,風險在裝船時就轉移;保險依慣例只保最低險別(協會貨物條款 C)。目的港之後的卸貨、倉儲、清關、轉運都不在賣方責任內,買方還要自行安排進口申報與繳稅。
Q3:DDP 和 DDU 的差別,為什麼總被說混?
兩者都送到門,差別在誰站在海關面前。DDP 由賣方(或其貨代)做進口商、繳關稅與進口增值稅;DDU(現在通常寫 DAP)由買方負責。混亂來自很多報價把「送到門、含稅」寫成 DDU,實際那已經不是 DDU。
Q4:FOB 下買方要負擔哪些事?
訂艙、海運或空運費、保險、目的港費用、進口清關、關稅與增值稅,以及目的港到門的運輸。FOB 適合有進口資質和船公司合約的買方;兩頭都沒有,DDP 或 DAP 通常更省事。
Q5:一票貨能不能混用兩個條款?
不能寫在同一份合約裡。「FOB 上海 + DDP 洛杉磯」聽起來合理,實際把責任從中間切開,一旦延誤或貨損,兩邊都說不清。可行做法是拆成兩份合約:一段 FOB 到港,一段 DAP 或 DDP 到門,各自寫清風險點。
Q6:清關合規最容易出問題的是哪幾項?
- HS 歸類:歸錯一章,稅率與監管條件都變
- 申報價值:低報是最常見的罰款來源;關聯交易要有定價依據
- 原產地:決定是否加徵關稅與外箱標記;組裝不等於原產
- 單證一致:發票、裝箱單、提單、報關單四份數據要能對上
- 產品合規:按品類判斷 FDA、FCC、CPSC、CE 或 UKCA
- 制裁與禁運名單:出貨前篩查一次,比事後解釋便宜
Q7:條款寫錯,會有什麼後果?
常見三種:風險空檔(某一段沒人投保)、重複繳稅(買賣雙方都做了進口商)、申報不符(罰款、查驗、退運)。保險理賠時,合約條款與運輸單據不一致,也常成為拒賠理由。
怎麼選:三個問題
- 誰有進口資質和稅號?有,走 FOB、CIF 或 DAP;沒有,走 DDP。
- 誰更適合承擔運輸風險?貨值高、路線複雜,通常讓賣方多做一段(CIF、DAP)。
- 誰拿到更好的運價與清關資源?資源多的一方多承擔一段。
條款寫進合約前,把三件事寫在報價單上:風險在哪一點轉移、費用在哪一點分開、誰負責清關。三行字,比事後爭一個月便宜。
需要針對你的貨做一份條款對比,或者核對現有合約裡的條款寫法,可以直接在 WhatsApp 上找我們,把起運地、目的地和貨值發過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