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九月,泰國羅勇一家空調廠訂了兩個 40HQ 到洛杉磯。ISF 按時報了。櫃子還是沒上船:承運人提交不了完整艙單,因為訂艙上的收貨人寫的是 "TO ORDER"、沒有地址,通知方只有一個公司名、沒有街道。

貨改到下一班船,晚了九天才到港。沒有人對 ISF 疏忽,疏忽的是另一份申報——承運人報的那份。

兩份申報,兩個責任方

美國海關要求在外国港口裝船前提交兩份獨立的申報,都是裝船前 24 小時。進口商報 ISF:關於各方、貨物、裝箱地的十項資料。承運人透過 AMS 報艙單:提單資料、船上配載、每個櫃子裡裝了什麼。

剛學會報 ISF 的賣家常以為艙單是訂艙自帶的。是自帶的——前提是訂艙資訊完整。承運人沒法申報自己沒被告知的內容。

艙單裡到底有什麼

  • 發貨人、收貨人與通知方,都要完整地址——不能只寫 "TO ORDER",也不能只有公司名沒有街道。
  • 用普通語言描述的品名,以及 HTS 前六位。
  • 件數與包裝類型、毛重、貨櫃號。
  • 提單號、裝貨港、卸貨港、船名航次。

遲報或不完整會怎樣

承運人會收到「不得裝船」的指令,櫃子留在碼頭上。接下來就是改配、新截單、新艙位——羅勇那票是九天,旺季可能是三週。併櫃貨出問題,通常先落到併櫃方頭上,再算回你這裡。

泰越兩個常見情形

  • 「憑指示」提單。信用狀項下做成憑指示很正常,但通知方一樣要有完整地址。只有一個名字,不構成承運人能申報的資料項。
  • 中轉兩程的件數。胡志明一家家具出口商經新加坡轉美東。接駁船公司按「箱」報了第一程,幹線船公司按「棧板」報了第二程,兩個數對不上。櫃子到港被標記查驗——什麼也沒查出來,丟了四天。

誰報什麼

申報誰報期限出錯會怎樣
ISF(10+2)進口商或其報關行裝船前 24 小時查驗、罰款、到港扣留
艙單(AMS)承運人或無船承運人裝船前 24 小時不得裝船,櫃子留在起運港
提單承運人按發貨人指示截單時沒有單據,無法放貨
進口申報報關行,在目的地到港後 15 天內滯港、擔保額度被扣

訂艙時該一起發過去的六項

  1. 收貨人,含完整街道、城市、郵遞區號。
  2. 通知方,同樣完整——電話有幫助,地址是必須。
  3. 準確的件數與包裝類型:紙箱、棧板,還是兩者都有,各是多少。
  4. 每個櫃子的毛重,輕拋貨再加立方數。
  5. HTS 前六位,與發票、ISF 保持一致。
  6. 封號,在櫃子封好之後、截單之前。

說句實在的:ISF 和艙單是同一個 24 小時的兩面。報了一份、把另一份交給運氣,等於鎖了前門卻開著窗。

下一票東南亞到美國訂艙之前,把提單草稿發過來,收貨人與通知方按你打算填寫的樣子寫。我們對照承運人需要的艙單資料核一遍,把會在截單時卡住櫃子的地方先指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