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九月,泰国罗勇一家空调厂订了两个 40HQ 到洛杉矶。ISF 按时报了。柜子还是没上船:承运人提交不了完整舱单,因为订舱上的收货人写的是 "TO ORDER"、没有地址,通知方只有一个公司名、没有街道。
货改到下一班船,晚了九天到港。没有人对 ISF 疏忽,疏忽的是另一份申报——承运人报的那份。
两份申报,两个责任方
美国海关要求在外国港口装船前提交两份独立的申报,都是装船前 24 小时。进口商报 ISF:关于各方、货物、装箱地的十项数据。承运人通过 AMS 报舱单:提单数据、船上配载、每个柜子里装了什么。
刚学会报 ISF 的卖家常以为舱单是订舱自带的。是自带的——前提是订舱信息完整。承运人没法申报自己没被告知的内容。
舱单里到底有什么
- 发货人、收货人与通知方,都要完整地址——不能只写 "TO ORDER",也不能只有公司名没有街道。
- 用普通语言描述的品名,以及 HTS 前六位。
- 件数与包装类型、毛重、集装箱号。
- 提单号、装货港、卸货港、船名航次。
迟报或不完整会怎样
承运人会收到"不得装船"的指令,柜子留在码头上。接下来就是改配、新截单、新舱位——罗勇那票是九天,旺季可能是三周。拼箱货出问题,通常先落到拼箱方头上,再算回你这里。
泰越两个常见情形
- "凭指示"提单。信用证项下做成凭指示很正常,但通知方一样要有完整地址。只有一个名字,不构成承运人能申报的数据项。
- 中转两程的件数。胡志明一家家具出口商经新加坡转美东。接驳船公司按"箱"报了第一程,干线船公司按"托"报了第二程,两个数对不上。柜子到港被标记查验——什么也没查出来,丢了四天。
谁报什么
| 申报 | 谁报 | 期限 | 出错会怎样 |
|---|---|---|---|
| ISF(10+2) | 进口商或其报关行 | 装船前 24 小时 | 查验、罚款、到港扣留 |
| 舱单(AMS) | 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 | 装船前 24 小时 | 不得装船,柜子留在起运港 |
| 提单 | 承运人按发货人指示 | 截单时 | 没有单据,无法放货 |
| 进口申报 | 报关行,在目的地 | 到港后 15 天内 | 滞港、担保额度被扣 |
订舱时该一起发过去的六项
- 收货人,含完整街道、城市、邮编。
- 通知方,同样完整——电话有帮助,地址是必须。
- 准确的件数与包装类型:纸箱、托盘,还是两者都有,各是多少。
- 每个柜子的毛重,轻抛货再加立方数。
- HTS 前六位,与发票、ISF 保持一致。
- 封号,在柜子封好之后、截单之前。
说句实在的:ISF 和舱单是同一个 24 小时的两面。报了一份、把另一份交给运气,等于锁了前门却开着窗。
下一票东南亚到美国订舱之前,把提单草稿发过来,收货人与通知方按你打算填写的样子写。我们对照承运人需要的舱单数据核一遍,把会在截单时卡住柜子的地方先指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