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九月,泰国罗勇一家空调厂订了两个 40HQ 到洛杉矶。ISF 按时报了。柜子还是没上船:承运人提交不了完整舱单,因为订舱上的收货人写的是 "TO ORDER"、没有地址,通知方只有一个公司名、没有街道。

货改到下一班船,晚了九天到港。没有人对 ISF 疏忽,疏忽的是另一份申报——承运人报的那份。

两份申报,两个责任方

美国海关要求在外国港口装船前提交两份独立的申报,都是装船前 24 小时。进口商报 ISF:关于各方、货物、装箱地的十项数据。承运人通过 AMS 报舱单:提单数据、船上配载、每个柜子里装了什么。

刚学会报 ISF 的卖家常以为舱单是订舱自带的。是自带的——前提是订舱信息完整。承运人没法申报自己没被告知的内容。

舱单里到底有什么

  • 发货人、收货人与通知方,都要完整地址——不能只写 "TO ORDER",也不能只有公司名没有街道。
  • 用普通语言描述的品名,以及 HTS 前六位。
  • 件数与包装类型、毛重、集装箱号。
  • 提单号、装货港、卸货港、船名航次。

迟报或不完整会怎样

承运人会收到"不得装船"的指令,柜子留在码头上。接下来就是改配、新截单、新舱位——罗勇那票是九天,旺季可能是三周。拼箱货出问题,通常先落到拼箱方头上,再算回你这里。

泰越两个常见情形

  • "凭指示"提单。信用证项下做成凭指示很正常,但通知方一样要有完整地址。只有一个名字,不构成承运人能申报的数据项。
  • 中转两程的件数。胡志明一家家具出口商经新加坡转美东。接驳船公司按"箱"报了第一程,干线船公司按"托"报了第二程,两个数对不上。柜子到港被标记查验——什么也没查出来,丢了四天。

谁报什么

申报谁报期限出错会怎样
ISF(10+2)进口商或其报关行装船前 24 小时查验、罚款、到港扣留
舱单(AMS)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装船前 24 小时不得装船,柜子留在起运港
提单承运人按发货人指示截单时没有单据,无法放货
进口申报报关行,在目的地到港后 15 天内滞港、担保额度被扣

订舱时该一起发过去的六项

  1. 收货人,含完整街道、城市、邮编。
  2. 通知方,同样完整——电话有帮助,地址是必须。
  3. 准确的件数与包装类型:纸箱、托盘,还是两者都有,各是多少。
  4. 每个柜子的毛重,轻抛货再加立方数。
  5. HTS 前六位,与发票、ISF 保持一致。
  6. 封号,在柜子封好之后、截单之前。

说句实在的:ISF 和舱单是同一个 24 小时的两面。报了一份、把另一份交给运气,等于锁了前门却开着窗。

下一票东南亚到美国订舱之前,把提单草稿发过来,收货人与通知方按你打算填写的样子写。我们对照承运人需要的舱单数据核一遍,把会在截单时卡住柜子的地方先指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