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貿易條款的爭執,大多不是爭風險,而是爭一張帳單上某一行——一方以為對方已經付了。下面七個問題,是我們在報價前會先問清、也建議你在合約裡寫清的。

Q1. 一條鏈上的費用分幾段?

五段,雙方最好用同一套叫法:起運段(提貨、出口報關、碼頭操作、裝船)、主運費(運費、燃油、附加費)、目的港(碼頭操作、文件費、底盤車、預約)、清關(報關行、關稅、進口營業稅、保證金)、到門(內陸運輸、尾門、住宅送門、等待)。貿易條款本質上只是在回答一件事:這五段裡,你的責任停在哪一段。

Q2. FOB 下買方從哪一段開始付?

從船舷開始。賣方負責把貨裝上船之前的一切,包括出口報關、起運港碼頭操作與裝船費;之後訂艙、主運費、保險、目的港費用、清關繳稅、到門運輸都歸買方。實操裡有個坑:部分船公司會把起運港 THC 直接開到買方帳上,合約沒錯,帳單看著卻像錯了。

Q3. CIF 的運費和保險,付到哪裡為止?

付到目的港,不是付到門。賣方付運費和保險,但保險通常是最低險別(ICC C),很多貨主以為能賠的損失其實不在承保範圍。風險仍在裝船時轉移,所以海上出事是買方的事,哪怕運費是賣方付的。卸貨、目的港碼頭費、清關和後續派送,都歸買方。

Q4. DDP 和 DAP 的分界線在哪?

在報關單上。兩個條款都送到指定地點,目的港碼頭費用也都在賣方;差別是 DDP 由賣方清關、繳關稅與進口營業稅,DAP 由買方做進口商並支付。寫著「DDU,含稅」的報價,其實是換了舊名字的 DDP——問一句:報關單上寫的是誰。

Q5. 目的港那些附加費誰付?

底盤車、閘口費、預約費、尾門、住宅送門、等待費,跟著交貨地點走,不跟著運價走。FOB 與 CIF 下是買方的;DAP 與 DDP 下是賣方的。這也是為什麼 DDP 報價看著高兩成,把買方自己那幾張帳單加進來仍可能更便宜。不管哪個條款,報價單上每一行都寫清「含 / 不含」。

Q6. 滯箱、查驗、倉儲費算誰的?

看原因,不看條款。因為申報錯誤、價值不實、缺證書引起的查驗,歸出單據的一方;因為提貨太慢產生的倉儲,歸該提貨的一方。免箱期由船公司與碼頭定,目的港那一段通常比貨主預期的短。另外兩個詞別混:demurrage 是箱子在碼頭內的超期費,detention 是箱子在碼頭外的超期費——兩張帳單,兩個計時器。

Q7. 報價單怎麼寫,後面才不吵?

一頁紙、五個費用段,每一行標「含」或「不含」,寫清指定地點與條款版本(Incoterms 2020)。如果條款是拼起來的——FOB 到港 + DAP 到門——就寫成兩份合約、兩個責任點,不要用一句話從中間劈開。

一張表看清費用分界

費用段FOBCIFDAPDDP
工廠提貨、出口報關賣方賣方賣方賣方
起運港碼頭操作與裝船賣方賣方賣方賣方
主運費買方賣方賣方賣方
運輸保險買方賣方(最低險別)賣方按安排投保賣方按安排投保
目的港碼頭、底盤車、預約買方買方賣方賣方
進口報關、關稅與進口營業稅買方買方買方賣方
內陸運輸與卸貨買方買方賣方賣方
因申報錯誤產生的查驗與倉儲由出單據的一方承擔

手上有兩份報價看不懂哪份更划算?把起運地、目的地和貨值發到我們的 WhatsApp,兩份一起發來,我們標出費用分界,告訴你哪一份到門更便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