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給喜歡「一個價包含所有」的賣家。從成本看,DDP 常常是對的;從合規看,它是一種結構,而結構是會悄悄裂開的。深圳一家賣家是在兩年後才發現這件事的——稅務部門來要那票「已包含」關稅背後的報關記錄。
場景(去識別化)
一家家居用品賣家做了兩年 DDP,發往兩個歐盟國家。每公斤的報價含關稅與營業稅,發票上也這麼寫。稽查來時缺了三樣:賣家不是進口商記錄,進口營業稅從未在它自己的稅號下核定過;申報價值是按品類估的,不是取自商業發票;報關單上的進口商,是一家賣家從未簽約過的公司。補稅通知帶著利息,比任何解釋都先到。
口子一:你不是進口商
DDP 下本應由賣方做進口商記錄,實操裡報關單常掛在貨代公司、貨代的稅號或某個掛名主體上。能用,直到不能用為止:從未在你名下核定的進口營業稅,抵不回來;有人問這批貨怎麼進來的,你拿不出自己名下的報關單。
口子二:申報價值與發票脫鉤
按公斤、按品類的「打包價」是商業上的方便,不是海關估價。申報價值低於實際成交價,今天省下的稅,明天會變成補稅,還帶利息和罰金——而付錢的是賣方,因為貨是賣方賣的。
口子三:鏈條裡有一家你沒見過的公司
一些「全包」安排會用別人的稅號、遞延帳戶或集拼方案。單獨看都合法,鏈條一斷就都成問題:稅號被註銷、遞延款沒交、貨代不接電話。關稅債務跟著貨物走,而貨物是你的。
什麼情況下乾脆別用 DDP
- 需要以你自己名義做當地註冊的產品:化妝品、食品接觸材料、醫療器材、部分電子設備
- 高貨值貨,進口營業稅值得抵回來的
- 穩定發往同一個市場——到了這個量,進口商帳戶就該是你自己的
- 任何你拿不到報關單副本的目的國
要用 DDP,怎麼用才不留敞口
- 合約裡寫明進口商記錄是誰,每票貨後索取報關單摘要
- 按發票成交價申報,不按品類估算
- 報關單、稅單、發票放在一起留檔——視國家而定,通常五到十年
- 每年對一次帳:申報的,和實際賣掉的
DDP 是好產品,前提是背後的檔案乾淨。續簽「全包價」之前,先跟貨代要一張最近的報關單摘要,看看上面寫的是誰的名字。要是要不到,這就是答案。把目的地和產品發到我們的 WhatsApp,我們告訴你哪種結構合適。